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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倉庫常見的有哪些安全隱患​?

更新時間:2022-10-24      點擊次數:2105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且對人體(ti) 、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摩擦、撞擊等),一些危險化學品能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間產(chan) 生大量的氣體(ti) 和熱量,使周圍的壓力急劇上升,發生爆炸。危化品事故有以下3種主要危害。


· 燃爆危害

· 健康危害

· 環境危害


危險化學品倉(cang) 庫常見安全隱患如下:    


01、危險化學品儲(chu) 存倉(cang) 庫不合格


正確做法:危險化學品倉(cang) 庫應根據儲(chu) 存物質的危險係數,采用不導熱的耐火材料做屋頂和牆壁的隔熱層,屋簷要適當加長,以阻止陽光射入倉(cang) 庫;庫牆要適當加厚,常開窗,采用間接通風洞,設置雙層門、雙層屋頂。


02、未按要求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正確做法:危險化學品存儲(chu) 倉(cang) 庫盡量不設電氣設備,如需使用電氣設備,應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03、危險化學品庫內(nei) 有其他物品或不同種類的危險化學品混存


正確做法: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chu) 存,嚴(yan) 禁與(yu) 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禁忌物料混合儲(chu) 存。


04、未按規定安裝可燃氣體(ti) 報警裝置


正確做法:涉及易燃危險化學品的場所及倉(cang) 庫應安裝可燃氣體(ti) 報警裝置,並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於(yu) 正常狀態。


05、違章在倉(cang) 庫內(nei) 進行分裝和包裝作業(ye)


正確做法:嚴(yan) 禁在危險化學品倉(cang) 庫進行危險化學品分包或者包裝作業(ye) 。


06、庫內(nei) 儲(chu) 存的物品未設置安全技術說明書(shu) (MSDS)和安全標簽


正確做法:企業(ye) 采購危險化學品時,應索取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shu) 和安全標簽,不得采購無安全技術說明書(shu) 和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並在產(chan) 品包裝上拴掛或粘貼化學品安全標簽。


07、違規使用鐵製門、開瓶器


正確做法:危險化學品倉(cang) 庫嚴(yan) 禁使用易產(chan) 生火花的工器具所使用的工具應滿足防火防爆的要求,庫房外滅火的砂、鏟、桶等應齊全。


08、未設置防靜電措施


正確做法:在儲(chu) 存場所設置消除靜電的安全設施。


09、未設置防泄漏措施


正確做法: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征,在儲(chu) 存區設置相應的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


10、未按規定設置通排風係統


正確做法:儲(chu) 存危險化學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通風設備,存儲(chu) 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應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11、未安裝防雷裝置


正確做法:儲(chu) 存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建築,必須安裝避雷設備,避雷設施極效覆蓋。


12、庫內(nei) 物品碼放混亂(luan) ,間距不足


正確做法: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chu) 存,物料及物品堆放應符合庫房五距標準:

頂距:距離樓頂或橫梁50厘米;

燈距:防爆燈頭距離貨物50厘米;

牆距:外牆50厘米,內(nei) 牆30厘米;

柱距:留10-20厘米;

垛距:留10厘米。易燃物品還應留出防火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