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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經營質量保障價格實惠服務完善實驗室安全管理製度
實驗室內(nei) 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zhuan) 線,嚴(yan) 禁用於(yu) 照明線公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一、特種設備
1、壓力設備
(1)壓力設備需定期檢驗,確保其安全有效。啟用長期停用的壓力容器須經過特種設備管理部門檢驗合格後才能使用。
(2)壓力設備從(cong) 業(ye) 人員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嚴(yan) 格按照規程進行操作。使用時,人員不得離開。
(3)工作完畢,不可放氣減壓,須待容器內(nei) 壓力降至與(yu) 大氣壓相等後才可開蓋。
(4)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設備管理人。
2、氣體(ti) 鋼瓶
(1)使用單位需確保采購的氣體(ti) 鋼瓶質量可靠,標識準確、完好,專(zhuan) 瓶專(zhuan) 用,不得擅自更改氣體(ti) 鋼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2)氣體(ti) 鋼瓶存放地嚴(yan) 禁明火,保持通風和幹燥、避免陽光直射。對涉及有毒、易燃易爆氣體(ti) 的場所應配備必要的氣體(ti) 泄漏檢測報警裝置。
(3)氣體(ti) 鋼瓶須遠離熱源、火源、易燃易爆和腐蝕物品,實行分類隔離存放,不得混放,不得存放在走廊和公共場所。嚴(yan) 禁氧氣與(yu) 乙炔氣、油脂類,易燃物品混存,閥門口絕對不許沾染油汙、油脂。
(4)空瓶內(nei) 應保留一定的剩餘(yu) 壓力,與(yu) 實瓶應分開放置,並有明顯標識。
(5)氣體(ti) 鋼瓶須直立放置,並妥善固定,防止跌倒。做好氣體(ti) 鋼瓶和氣體(ti) 管路標識,有多種氣體(ti) 或多條管路時,需製定詳細的供氣管路圖。
(6)開啟鋼瓶時,先開總閥,後開減壓閥。關(guan) 閉鋼瓶時,先關(guan) 總閥,放盡餘(yu) 氣後,再關(guan) 減壓閥。切不可隻關(guan) 減壓閥,不關(guan) 總閥。
(7)使用前後,應檢查氣體(ti) 管道、接頭、開關(guan) 及器具是否有泄漏,確認盛裝氣體(ti) 類型,並做好可能造成的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
(8)移動氣體(ti) 鋼瓶使用手推車,切勿拖拉、滾動或滑動氣體(ti) 鋼瓶。嚴(yan) 禁敲擊、碰撞氣體(ti) 鋼瓶。
(9)若發現氣體(ti) 泄漏,應立即采取關(guan) 閉氣源、開窗通風、疏散人員等應急措施。切忌在易燃易爆氣體(ti) 泄漏時開關(guan) 電源。
(10)不得使用過期、未經檢驗和不合格的氣瓶。
二、一般設備及設施安全
使用設備前,需了解其操作程序,規範操作,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對於(yu) 精密儀(yi) 器或貴重儀(yi) 器,應製定操作規程,配備穩壓電源、UPS不間斷電源,必要時可采用雙路供電。設備使用完畢需及時清理,做好使用記錄和維護工作。設備如出現故障應暫停使用,並及時報告、維修。
1、機械加工設備
(1)在機械加工設備的運行過程中,易造成切割、被夾、被卷等機械傷(shang) 人意外事故。
(2)對於(yu) 衝(chong) 剪機械、刨床、圓盤鋸、研磨機、空壓機等機械設備,應有護罩、套筒等安全防護設備。
(3)對車床、滾齒機械等高度超過作業(ye) 人員身高的機械,應設置適當高度的工作台。
(4)操作時應佩戴必要的防護器具(工作服和工作手套),束縛好寬鬆的衣物和頭發,不得佩戴長項鏈、長絲(si) 巾和領帶等易被卷入或者纏繞的物品,不得穿拖鞋,嚴(yan) 格遵守操作規程。
2、冰箱
(1)冰箱應放置在通風良好處,周圍不得有熱源、易燃易爆品、氣瓶等,不得在冰箱附件、上麵堆放影響散熱的雜物。
(2)存放危險化學藥品的冰箱應粘貼警示標識;冰箱內(nei) 藥品須粘貼標答,並定期清理。
(3)危險化學品須貯存在防爆冰箱內(nei) 。存放易揮發有機試劑的容器應加蓋密封,避免試劑揮發至箱體(ti) 內(nei) 積聚。
(4)存放強酸強堿及腐蝕性的物品應選擇耐腐蝕的容器,並且存放於(yu) 托盤內(nei) 。
(5)存放在冰箱內(nei) 的容量瓶和燒瓶等重心較高的容器應加以固定,防止因開關(guan) 冰箱門時造成倒伏或破裂。
(6)食品、飲料嚴(yan) 禁存放在實驗室冰箱內(nei) 。
(7)若冰箱停止工作,應及時轉移化學藥品並妥善存放。
3、高速離心機
(1)高速離心機應安放在平穩、堅固的台麵上。啟動之前應扣緊蓋子。
(2)選擇合適的轉子、離心管,離心管安放應間隔均勻,確保平衡。
(3)確保分離開關(guan) 工作正常,不能在未切斷電源時打開離心機蓋子。
4、加熱設備
(1)使用加熱設備,應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yan) 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用時,人員不得離崗;使用完畢,應立即斷開電源。
(2)加熱、產(chan) 熱儀(yi) 器設備須放置在阻燃的、穩固的實驗台上或地麵上,不得在其周圍或上方堆放易燃易爆物或雜物。
(3)禁止用電熱設備直接烘烤溶劑、油品和試劑等易燃、可燃揮發物。若加熱時會(hui) 產(chan) 生有毒有害氣體(ti) ,應放在通風櫃中進行。
(4)應在斷電的情況下,采取安全方式取放被加熱的物品。
(5)實驗室不允許使用明火電爐。
(6)使用管式電阻爐時,應確保導線與(yu) 加熱棒接觸良好;含有水份的氣體(ti) 應先經過幹燥後,方能通入爐內(nei) 。
(7)使用電熱槍時,不可對著人體(ti) 的任何部位。
(8)使用電吹風和電熱槍後,需進行自然冷卻,不得阻寒或覆蓋其出風口和入風口。用畢應及時拔除插頭。
5、通風櫃
(1)通風櫃內(nei) 及其下方的櫃子不能存放化學品。
(2)使用前,檢查通風櫃內(nei) 的抽風係統和其它功能是否運作正常。若發現故障,切勿進行實驗,應立即關(guan) 閉櫃門並聯係維修人員檢修。
(3)應在距離通風櫃內(nei) 至少15cm的地方進行操作;操作時應盡量減少在通風櫃內(nei) 以及調節門前進行大幅度動作。
(4)切勿用物件阻擋通風櫃口和櫃內(nei) 排通道。
(5)定期檢測通風櫃的抽風能力,確保通風效果。
(6)進行實驗時,人員頭部以及上半身絕不可伸進通風櫃內(nei) ;操作人員應將玻璃視窗調節至手肘處,使胸部以上受玻璃視窗屏護。
(7)人員不操作時,應確保玻璃視窗處於(yu) 關(guan) 閉狀態。
(8)每次使用完畢,應清理工作台和儀(yi) 器。對於(yu) 被汙染的通風櫃應掛上明顯的警示牌,並告知其他人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shang) 害。
6、緊急噴淋洗眼裝置
(1)緊急噴淋洗眼器既有噴淋係統,又有洗眼係統。
(2)緊急情況下,用手按壓開關(guan) 閥(或者腳踏),洗眼水從(cong) 洗眼器自動噴出;用手拉動拉杆,水從(cong) 噴淋頭自動噴出。眼部和臉部的清洗至少持續10或15分鍾。
(3)當眼睛或者麵部受到化學危險品傷(shang) 害時,可先用緊急洗眼器對眼睛或者麵部進行緊急衝(chong) 洗;當大量化學品濺灑到身上時,可先用緊急噴淋器進行全身噴淋,必要時盡快到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