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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管理】| 實驗室崗位操作安全規程

更新時間:2023-07-06      點擊次數:1405

1、實驗人員進入化驗室工作前,必須按有關(guan) 要求,更換工作服,穿戴好個(ge) 人防護用品;

2、使用儀(yi) 器設備前,要先檢查儀(yi) 器設備是否正常,電源接線是否良好。儀(yi) 器設備發生故障時,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使用。不允許儀(yi) 器設備帶病運行,產(chan) 生安全隱患。儀(yi) 器設備用畢後,要恢複到所要求位置,並斷開電源;

3、實驗時注意不能將液體(ti) 漏入各種儀(yi) 器內(nei) 部,尤其是帶電部分,防止引起火災或電擊事故;

4、對電熱恒溫幹燥箱等工作中產(chan) 生高溫的設備,嚴(yan) 格按照設備操作規程, 避免操作過程中被燙傷(shang) ;

5、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遵守《化驗室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製度》;

6、化驗室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在室內(nei) 喧嘩、嬉鬧、進食和存放食物。

7、不得隨意挪動化驗室儀(yi) 器設備;檢查維護儀(yi) 器設備時,必須在切斷電源的情況下進行;

8、進行有毒有害氣體(ti) 實驗操作時,必須做好通風工作;

9、化驗員在工作中要切實做好防中暑、防滑、防雷擊、防中毒、防觸電、防爆炸、防高空墜落。當發生意外事故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並上報有關(guan) 領導;

10、實驗檢測完畢後,應對儀(yi) 器、電、水等進行關(guan) 閉檢查,確認無誤後方可離開;

11、及時銷毀殘存的易燃易爆藥品;

12、嚴(yan) 禁在火燃、電熱器具或其他熱源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險藥品;

13、蒸發、蒸餾或回流易燃易爆藥品時,化驗員不得擅自離開,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熱,應按沸點高低分別使用水浴、砂浴或油浴加熱,並應注意室內(nei) 通風以免蒸汽濃度過高;

14、傾(qing) 注或使用易燃易爆藥品時,附近不得有明火,不慎將易燃易爆藥品傾(qing) 倒在實驗台上或地麵上時應立即斷開附近加熱源,用毛巾、抹布將液體(ti) 吸幹,加強室內(nei) 通風換氣;

15、化驗員必須充分了解實驗反應和所用化學試劑的特性。在未了解實驗反應前,試料用量應從(cong) 最小量開始。對有危險的實驗要準備相應的防護措施和發生事故時的處理辦法;

16、不許任意混合各種化學藥品。嚴(yan) 禁使用無標簽試劑;

17、使用和操作易燃易爆藥品應在通風櫥內(nei) 進行,操作人員應佩戴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具;

18、每月檢查一次藥品的儲(chu) 存、使用和領用記錄,並核對賬目與(yu) 藥品的庫存數量是否相符。應經常檢查藥品庫室溫和通風狀況。庫內(nei) 應無異味和煙霧,發現異常應立即處理;

19、化驗室內(nei) 嚴(yan) 禁吸煙;使用電爐時,底部應墊放石棉板或磚塊;

20、在加熱蒸餾、用火或用電過程中,不允許無人看管,除有自動控製的儀(yi) 器外,禁止將電器用具使用過夜;

21、要經常檢查化驗室用電器保護接地的可靠性;並經常注意檢查電線的絕緣層是否完好,如有破損應立即予以更換;

22、做高溫灼傷(shang) 工作時,要戴好手套,防止燙傷(shang) ;

23、嚴(yan) 禁濕手操作電器,嚴(yan) 禁用水及濕布帶電擦洗電器;

24、禁止用嘴嚐或直接嗅聞來檢驗藥品;

25、在傾(qing) 注有毒或有刺激性氣味的液體(ti) 時,並站在上風處,若有濺出應立即用濕布擦去。在實驗中如遇皮膚或眼睛受傷(shang) ,可速用水衝(chong) 洗;如受酸損傷(shang) ,即用 3% 碳酸氫鈉溶液衝(chong) 洗;受堿損傷(shang) ,即用飽和硼酸溶液衝(chong) 洗(溶液均應事前配好存放備用)。